天安(贵州省)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盈1号(1个月)第二期金融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天安(贵州省)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金交中心”“我中心”)受资产挂牌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向全体会员公告“天盈1号(1个月)第二期金融资产"(“挂牌资产”)转让信息,并征集意向受让方。
挂牌转让信息公告如下:
挂牌方 |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商 | 深圳市宝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人 | 深圳市宝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编号 | 天盈1号(1个月)第二期 |
挂牌资产类型 | 挂牌方持有的(JSH-SYWL-JKXY-040)合同项下所对应的债权 |
本次拟挂牌资产规模 | 6550万元 |
挂牌资产转让价款 | 6000万元 |
资产持有期限 | 按受让方实际持有天数为准 |
转让起始日 | 具体以《天盈1号(1个月)第二期金融资产交易协议》约定的时间为准 |
转让到期日 | 具体以《天盈1号(1个月)第二期金融资产交易协议》约定的时间为准 |
投资人预期年化收益率 |
2020年8月1日(不含)前:
30万-100万(不含):6.6%
100万-300万(不含):6.7%
300万-500万(不含):6.8%
500万-1000万(不含):7.4%
1000万-3000万(不含):7.5%
3000万以上(含):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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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日(含)后:
30万-100万(不含):6.6%
100万-300万(不含):6.7%
300万-500万(不含):6.8%
500万-1000万(不含):6.9%
1000万-3000万(不含):7%
3000万以上(含):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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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支付方式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资产增信方式 |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挂牌方的回购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投资者数量限制 | 挂牌资产项下权益持有人累计不超过200人,法律法规将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重要提示:挂牌人已承诺其合法持有标的金融资产,标的金融资产转让已履行其内部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各项要求,其向天安金交中心披露的相关资产信息及资料均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并独立判断挂牌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与风险适配性,自主决策是否受让挂牌资产,自行承担受让标的金融资产可能带来的财产损益和法律责任。 天安金交中心作为挂牌服务登记机构,仅提供相关业务登记、信息查询、信息公告等事务管理类服务,本转让挂牌公告并不代表天安金交中心对挂牌资产的价值以及投资(受让)安全性进行任何判断和保证。